职工、居民普通门诊结算:医生先确认人、病、症相符,在检查完成后,患者准备身份证或者社保卡、银行卡、门诊发票、检查报告单针对符合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前往门诊楼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者住院楼一楼医保窗口进行医保报销。
一般疾病患者住院:正常办理入院手续,住院处窗口直接登记医保信息,出院时携带出院通知单、交费单据和银行卡住院楼一楼①号窗口办理。
生育患者住院: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前往住院楼一楼医保⑦⑧号窗口进行医保登记,出院后需准备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或者准生证、出生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银行卡前往住院楼一楼医保⑦⑧号窗口进行医保结算(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注:职工生育除以上结算外还可结算产前检查费用,最高为500元(此项目为孕期B超、四维、胎心监测或胎儿系统检查),需提供费用发票及对应报告单。
意外伤害患者住院:需24小时内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外伤个人承诺书和入院记录及患者身份证交至住院楼一楼医保⑦⑧⑨号窗口,经市医保局审批完成收到医院电话(0530-5375625)通知后,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前往住院楼一楼医保⑦⑧⑨号窗口进行医保结算。
异地患者住院:省内患者就医无需备案,住院后需携带身份证前往住院楼一楼医保⑧号窗口进行医保登记,省外患者需联系参保地进行异地联网备案后准备患者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前往住院楼一楼医保⑧号窗口进行医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出院时准备患者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住院发票前往住院楼一楼医保⑧号窗口进行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