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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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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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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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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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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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子治疗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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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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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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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肠内腔整复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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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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