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12月25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有力监督压实责任、纠正偏差。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正风肃纪有关要求抓紧抓实。要紧盯《通知》关于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做好群众出行保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做实监督,坚决纠治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实际“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强化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重点关注《通知》所列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节礼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等问题。要聚焦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着力纠治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注意发现和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现象,保障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要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大力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及时精准发现“四风”问题。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推动其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各级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三、以系统观念深化治理、涵养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化整治,清除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的土壤,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要立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盯住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纠治歪风陋习、倡树文明风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善于斗争,面对各种“围猎”、诱惑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