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着力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规划》出台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山东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今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全面完成“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各项指标任务,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据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处于第一次和第二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的间隙,老龄工作的任务很重。同全国一样,我省也面临着比较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程度高的特点,而且伴随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等特征。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山东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2122.1万,占比为20.9%,高出全国水平2.2个百分点,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536.4万,占比为15.13%,高出全国水平1.6个百分点。到2025年,预计60岁及以上人口将超过2400万人,在总人口中占比将超过24%。同时,我省在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宜居环境等方面,地域之间、城乡之间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老服务压力很大。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做好“十四五”时期全省老龄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老龄委作为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对“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作出工作安排。2020年,全面评估了全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情况,为制定“十四五”规划摸清了底数。2021年,由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牵头,组织起草了《规划》,并先后征求省内外相关专家、16市和29个省直部门意见,多次召开专家和基层代表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上个月,《规划》以省老龄委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的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相关工作要求,立足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实际,《规划》在总体思路上主要体现了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主线,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民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着力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二是突出老年民生保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扣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民生“基石”重点,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目标,着力提升老年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三是突出责任落实。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老龄委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要求将老龄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规划》的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
在主要内容上,《规划》分为发展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4个部分。
“发展背景”部分从6个方面总结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从“发展优势”和“问题挑战”2个方面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注重综合协调;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建共享;坚持政府主导,优化市场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的基本原则;从社会保障、健康服务、养老服务、友好环境、权益保障、社会参与、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共设置21个指标任务。
“主要任务”部分从9个方面作出部署,分别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健康支持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发挥老年人作用,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等9个方面、30项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设置了7个专栏任务,分别是: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计划、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发展智慧养老社区促进工程、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智慧助老行动。
“组织保障”部分从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督导评估4个方面提出要求,保障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规划》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了工作任务,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
在重点任务上,《规划》突出以老年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从5个方面着力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夯实社会保障基石。到2025年年底,进一步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健全、巩固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参保率均在95%以上;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应保尽保。
二是进一步优化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十四五”期间,力争每个县域都要建设1所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或治未病科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型医疗机构创建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护理、康复床位,推动开展上门康复护理服务,逐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覆盖面。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2025年年底前,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力争增加150家左右,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城乡基本覆盖。
三是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既有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2025年年底前,实现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的政策支持,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支持面向家庭照护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
四是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完善老龄产业政策,研究制定老龄产业发展的土地、融资、投资、用工、税收等支持政策,建立老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做好重点产业培育,“十四五”期间,培育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研发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养老品牌,统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生产基地,扶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养老用品生产企业。2025年年底前,每个设区市培植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企业3家以上,全省培植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企业10家以上。
五是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鼓励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老旧小区内人行道、单元门口、活动广场、便利店等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加大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适老化改造力度。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化产品和服务,积极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广泛开展“情暖夕阳红”爱老助老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氛围。